陈雨露:微型金融的监管需保持一定弹性和适当性

微型金融与一般性的商业金融在服务对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确存在较大差异,对微型金融的管理和监管要求显然不宜照搬一般性商业金融的做法,需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和适当性。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中国-拉美微型金融高峰论坛表示。

微型金融(是专门针对贫困、低收入的人口和微型企业而建立的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小额信贷、储蓄、汇款和小额保险等)。

陈雨露在会上表示,中国央行将把促进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等措施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投身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事业。

 

以下为演讲全文:

各位来宾、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中国—拉美微型金融高峰论坛,与大家交流微型金融发展的重要前沿问题。

从全球范围看,微型金融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微型金融总体上是社会公益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捐赠,利率低于市场水平,商业可持续性不高。第二阶段,以孟加拉乡村银行为代表,通过开发非传统借贷技术实现了商业可持续性,但也出现了利率过高、偏离原来的服务对象等问题。第三阶段,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部分经济体出现了局部的小额信贷危机,微型金融需要重新寻找在服务民生和实现商业可持续性两者间的再平衡。

回顾微型金融的发展历程,有几点重要启示。第一,发展微型金融,既不能简单理解为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公益活动,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性的商业金融,要正确处理好履行社会责任和实现商业可持续之间的关系。第二,微型金融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从个体的角度看风险外部性比较小。但微型金融点多面广,如果风险因素过多累积和无序扩散,也可能会系统性地影响金融稳定,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微型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第三,微型金融与一般性的商业金融在服务对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确存在较大差异,对微型金融的管理和监管要求显然不宜照搬一般性商业金融的做法,需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和适当性。同时,需要根据不同微型金融组织的性质和业务特点,综合考虑从业机构风险外部性的大小和商业化程度的高低等诸多因素,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大力推动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的中小微金融组织。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中国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勾勒了未来五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蓝图。

近年来,中国央行按照“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原则,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领域倾斜,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小微企业、偏远地区居民、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和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截止今年6月底,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9万亿元,是2010年同期的3倍;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达22万亿元,是2010年同期的2.5倍;共为261万户中小企业和1.7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46万户中小企业和9165万农户获得了信贷支持;此外,农村地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已达35亿户,人均结算账户3.7户。目前,农村地区已基本实现“家家有账户、人人有卡、补贴能到户”。

面向未来,中国央行将把促进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更好发挥政策引导和正向激励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投身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事业,让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罗大众。

一是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为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政策、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和精准扶贫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完善多元化广覆盖的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的工作大格局,引导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内部授权、绩效评价等方面采取倾斜性的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针对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有序拓宽合格抵押品范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框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账户开立、存取款、支付转账等基础性金融服务。创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拓宽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四是优化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生态。扩大支付清算网络覆盖面,积极推广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位来宾、各位专家:

长期以来,拉美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推动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方面进行了多维度的技术创新和丰富实践,积累了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本次论坛为各方交流看法、分享经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我们相信,本次会议所凝聚的智慧和共识,将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更好的发展注入新思想和新动能。

最后,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