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同时深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下一步,金融业应该明确县域社区和乡村作为结构性货币政策传导毛细血管的重要作用,从乡村发展、乡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出发调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县域乡村经济发展实现就业和通胀目标,有效补充乡村福利体系供给机制,不断完善乡村金融的生态体系。具体而言,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一是坚定不移地追求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目标向高质量就业和适度通胀逐渐迁移,不断提升县域、乡村公共品供给水平。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让城乡居民都能够实现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最基础的就是要让人力资本有发挥作用的机会、获得提升的机会。前者需要活跃而公平的就业环境和分配机制,后者需要更高的教育、医疗等公共品供给水平。
金融部门是一个拥有不同种类机构、众多细分市场的复杂体系,应该各抒所长发挥体系化、结构化的作用。例如,货币政策可以更多地关注就业和通胀目标,为就业相关的项目提供结构化的激励支持;支付、贷款和投资等机构可以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提供发展服务,例如技能和就业培训、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为机构自身“创造好客户”;保险机构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创新普惠性的补充保险等等。
此外,提升县乡村公共品供给水平要从资源的有限性为现实出发点,找准县域乡村公共品供应的难点、重点,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开阔思路寻求更有效的解决方案,让有限的金融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避免盲目追求大型投资项目的数字观感,重视社会责任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度量。
二是推动信贷政策重视生产侧的同时关注消费侧。长期以来,金融业对乡村信贷需求主要落脚在生产侧,对消费侧的信贷需求关注不足。而从CAFI研究团队多年来调研观察的结果来看,一方面,乡村居民的消费性信贷需求是广泛存在的,另一方面,乡村小微企业大部分具有家庭经济属性,融资用途呈现生产与生活、多产业之间的“混合性”[1]。
例如,CAFI2023年对宁德市调研的数据显示,获得资金融通的家庭中,用于农工商生产经营支出的家庭占比为43.6%,而用于生活性消费的家庭占比达到82.6%,约为前者的2倍,其中用于购房建房家庭占比最高、其次是子女教育,比例分别达到45.6%和41.8%;获得资金融通的经营主体中,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开展生产性融资的比例为62.6%,开展生活性融资的比例为75.9%。相应地,金融行业可以看到消费侧的或者说生活侧的资金需求是更广泛存在的。可获得、可负担、期限灵活的信贷产品对乡村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平滑支出、扩增消费和扩大生产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大力推动普惠保险的发展。明确普惠保险在普惠金融生态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这为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 提供新的发力点。CAFI从2019年开始在县域、乡村开展“财务日记”调查,跟踪观察了一百多个家庭的收支流水、财务状况,并且多次到受访人家中进行深度访谈。“财务日记”调查的一个重要发现即是,对于中低收入家庭而言,保险比信贷更为重要。诸如家庭成员患病、意外受伤等并不鲜见的风险事件,会对缺乏保险保障的家庭的财务状况形成直接冲击。这种冲击是多维度的:就医有大笔开支,误工对于就医方和照护方而言都是大笔机会损失,并且打工者可能有失去工作的风险,经营者可能会失去许多生意机会。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并非所有经济主体都需要信贷,但所有经济主体都可能遭遇风险,都需要一定程度的保险保障。
在明确了普惠保险巨大发展潜力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能够将普惠保险产品落地。未来一段时期,保险行业及相关支持机构需要通力合作,创新普惠保险产品及其可持续的供应机制,以数字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的数字普惠保险产品作为普惠保险广覆盖的助推器。
四是重视中小微弱群体的金融健康。过去十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成效显著。进入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需要更进一步,重视中小微弱群体的金融健康。向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务的初衷是希望他们利用金融工具改善生活、增进福祉。可见,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我们的政策导向还停留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主要强调金融服务可得性,特别是贷款的可得性,那么可能已经有些不合时宜。一方面,只强调金融服务可得性的政策不一定能够改善中低收入人群的福祉,让金融发挥作用,还有其他决定因素,比如民众对金融的认知水平、金融环境的赋能作用。另一方面,金融服务可得性即便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仍然有不少问题,例如即使是发达国家,许多民众仍然面临应急资金不足、过度负债等问题。
具体到乡村层面,消费者可能因为缺乏金融知识和经验,不知道如何使用金融服务。商业机构也可能打着普惠金融的名号,利用消费者在认知和信息上的弱势,把不合适的服务销售给了消费者,进而导致“金融隔阂”的产生。金融行业需要关注这种隔阂的存在,扭转中低收入人群对于金融产品,尤其是保险产品的不信任感。在全社会都要大力推广金融素养教育并倡导金融健康理念的同时,金融机构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更加主动的作用,将消费者保护理念融入到乡村金融发展战略中,提升乡村中低收入群体对普惠金融的承接能力。
五是构建绿色普惠金融的服务能力。绿色乡村的发展至关重要又充满挑战:一方面,为了实现“双碳”目标,农业和乡村小微企业碳排放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另一方面,许多乡村生产活动与经济脆弱的农村地区和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即使环境政策的微小调整也可能会深刻影响他们的生计和生产。因此,为实现乡村的绿色振兴,绿色普惠金融产品的落地势在必行,它们在助力农业和乡村公正转型、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由联合国等组织合作发起的全球中小企业气候中心倡议的一项调查显示[2],没有合适的技能(63%)、缺乏资金(48%)是许多小企业没有采取气候行动排前两位的主要原因。面对这种情况,金融行业可以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绿色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搭建相关数据平台,逐步构建绿色普惠金融的服务能力。
[1]详见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所著《乡村金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23》。
[2]https://businessclimatehub.org/new-survey-reveals-small-business-barriers-climate-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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