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普惠金融在我国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普惠金融不只是信贷,包括保险、理财、资本市场在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也是普惠金融的重要部分已经成为共识。去年10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更是对普惠保险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前行指明了方向。《实施意见》表明,普惠保险发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网”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后盾。首先,对于小微企业,除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已有的各类相对成熟的企业保险,在技术迭代、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风险,例如线上交易产生的侵权盗版和售后纠纷为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这些需要保险行业不断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变化创新保险产品。另外,对于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加强银保互动,发展“信贷+保险”依旧是缓解问题的有效路径。其次,对于各类弱势人群,他们无时无刻不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医疗健康、收入损失、金融损失、失去生命、家庭关系、法律纠纷和其他意外,可能导致家庭出现人身、财产甚至家庭关系破裂等各类损失,其中引起家庭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多的风险大部分都可以通过保险来转移,提高家庭的韧性。特别是有养老属性的保险还有助于弱势群体更好地应对未来的风险,提升家庭对未来的信心。再次,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保障项目越来越全面的防止返贫险可以有效地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发挥底线保障作用。面对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农业保险不仅要强调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收入保险、价格保险、品质保险及各种指数保险也需要继续创新,助力产业振兴,提升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最后,生态环境关乎国家的现在和未来,普惠保险在其中更是大有作为,气候类保险、森林保险、巨灾保险等帮助经济主体应对各类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助力环境恢复。甚至“保险+服务+补偿”的新型保险模式为经济主体赋能,助其绿色转型,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我们注意到,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阶段,包括普惠保险在内,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有所扩大,除了过去重点关注的小微企业、低收入弱势人群,金融机构在做好重点群体服务的基础上也应关注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战略实现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金融需求,提升普惠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实施意见》也对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阶段完善普惠保险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划。保险服务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和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是主要目标。建设农业保险高质量服务体系、发挥普惠型人身保险保障民生作用、支持保险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是重点发力方向。借助金融科技增强线上承保理赔能力,有效地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是提升普惠保险服务水平的有效路径。在法律监管上,修订保险法,与时俱进地包含普惠保险的创新发展内容,特别是应对保险线上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继续完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在扩大保险服务能力的同时规避新风险的产生。在发展普惠保险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与保险行业的国际组织例如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保持密切交流,将中国的实践推广到全球。近些年国内普惠保险的发展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农业保险方面,近年来政府持续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稳定农户种粮收益,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已由2007年的6家增加至30余家,多数省份有3家以上机构开展竞争;全国建成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点40万个,基层服务人员近50万人,基本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和95%以上的乡镇,在金融服务“三农”中居于领先地位。2022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192亿元,同比增长23%,为1.6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46万亿元,保费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位居全球首位[1]。普惠型人身保险方面,2020 年11月20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5月28日正式下发,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商业运作、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地方定制型补充医疗保险。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共上线246 款普惠险产品,累计保费规模约 320 亿元,总参保人次已达 2.98 亿[2]。保险服务养老方面,2022年是我国个人养老金元年。2022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座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银保监会公布了首批开办机构名单,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截至2023年10月26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时,个人养老金保险类产品69只,理财类产品19只,基金类产品162只,储蓄率产品465只供民众选择。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实际缴费人数占参加人数的31%[3]。与信贷相比,普惠保险在我国发展相对较晚,虽然在政府、金融机构和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保险市场发展迅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充分的风险保障功能,但是与高质量发展仍有距离。究其原因,我们总结有三个痛点需要在未来重点攻克:一是服务对象的保险意识不强。普惠金融的重点对象并非典型的“保险消费群体”,他们的保险意识一般不强,对保险产品不熟悉,对保险公司也不信任,甚至持有怀疑态度。这就需要保险产品的保单必须简单、合理,不能包含过多复杂的法律术语或者是繁冗的除外条款。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2023年初在福建省宁德市发放问卷调查时发现,有73%的农户未投保农业保险,阻碍农业经营户投保农业保险的前三个因素是:“不了解农业保险”“没有多余钱购买”和“没有合适险种,不符合生产需要”。此外,理赔上,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必须简化理赔手续以严格控制成本;另一方面赔付的标准必须客观、简单,不能夹杂任何可能引起歧义或者造成不同理解的赔付条款。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农业保险产品采用指数型设计,或者是指数用于抵损率部分,保障赔付用于高损率部分。保险公司只有将理赔工作做到位,才能够巩固小额保险在中低收入人群中的信誉,从而逐步扩大业务范围。二是销售渠道仍然较弱。开展普惠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各个方面的费用都与一般的商业保险业务不甚相同,而其中最显著的大概就是如何发挥渠道的作用。商业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的费用主要包括佣金、固定成本、服务成本,其中佣金在费用中占比最高。面向弱势人群发展保险业务时,除了发展线上化保险,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利用中介是非常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如果需要多次上门收取低额保费或者处理理赔,就会大大增加客户管理和服务的成本。这就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参与,通过规模效应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三是风险数据不完整。保险公司关于弱势经济体的风险数据往往不完整,不利于产品的科学定价、核保,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也是很大的挑战。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通过为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数据,促进相应的产品的开发;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提供技术,帮助保险公司评估、转移、降低风险,理解风险的频率与强度,设计新型产品,尤其是非传统产品,如指数产品等,从而帮助扩大承保能力、降低成本,推进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最终实现更包容的保险产品体系。
[1]https://www.yudu.gov.cn/ydxxxgk/c100263h/202302/2fe5856f28f04af79010fda557652c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