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广院长在“第十一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化发展创新座谈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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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25日,由《金融电子化》杂志社、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化发展创新座谈会”在云南昆明成功举办。

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应邀出席会议并进行主题演讲。以下是贝院长此次演讲的主要内容(根据录音整理,有删减):

目前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但行业内外对普惠金融仍然存在很多似是而非的认识。为了把这些问题说清楚,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认知框架,这里面包括如何认识普惠金融的宗旨、目标、原则和手段。

首先,要认识普惠金融的宗旨,我们需要先厘清概念。很多人将“普惠金融”按照字面理解为“普及+优惠”,实际上“普惠金融”是从英文“Inclusive Finance”一词翻译过来,对应的更贴切的中文是“包容性金融”。“包容性”正是普惠金融的特点,简言之就是把原有的金融体系忽略或者是服务不足的中小微企业及弱势群体覆盖到金融服务体系里来。因此,“服务中小微弱”就是普惠金融的宗旨。

普惠金融包括金融的哪些领域呢?事实上普惠金融的“包容性”并非仅限信贷,而是指信贷、证券、保险、租赁、理财等整个金融体系都应该体现出包容性。此外,在我来看,消费金融也应该列入普惠金融的范畴。目前,中国的整个国民经济正在从投资驱动型向投资和消费双驱动模式转变。个人认为,消费驱动模式的潜力在于中低收入群体。这个群体收入不是很高,消费能力比较弱。但是全世界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便我们无法短期迅速提升他们的收入,也可以通过金融的手段来提升他们的消费能力,这正是金融的奇妙之处。当这些中低收入的群体能够获得适当的金融产品提升他们的消费能力的时候,就会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推动消费金融发展实际上也就是推动了金融的普惠性。

第二,普惠金融的目标是要将所有金融服务商都融入现有的金融体系。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金融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构建银行体系阶段、发展资本市场阶段、普惠金融发展阶段。其中,发展普惠金融正是中国金融正在经历的发展阶段。 

要建立更具包容性的金融体系,除了持牌的传统金融机构需要作出相应调整,还应把非持牌的金融机构纳入到整个金融服务体系,更何况在过去几年这一场普惠金融的发展大势,很大程度上是由非持牌的金融机构发起的。它们实际上推进了中国金融的普惠性。此外,在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就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商行。要推动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我们需要做的是激发它们的活力,提高运作效率,而不是另起炉灶。

第三,发展普惠金融的原则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府引导的重点是建设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财务制度、征信制度、破产制度等,而不是简单提供补贴或贴息了事。这是现在中国推进普惠金融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广西田东县政府就做了一个良好的示范。田东县历时八年完成农村金融改革,政府花了7000万建立了信息平台,把小微企业和农户都采集到信息平台上,然后让所有的农信社、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共享这些信息。田东县政府所作的就是建设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然后让市场去发挥主导作用。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普惠金融的发展路径将是数字化的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的先驱者、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国的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采用信贷员挨家挨户上门拜访的办法,在40年里培育了900万的客户;而现在大的金融科技公司通过数字化的手段,三年就能建立3000万客户。这样的对比让我们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前景充满了期待。

全世界现在还有17亿人口没有享受到金融服务,这个问题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应该可以期待得到解决。当然,普惠金融目前急需解决的就是“最后一公里”问题,现在看来这个问题也还是需要靠数字化的手段来解决。(完)